华东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职责

2018-12-07

1. 严格执行《华东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》相关规定,定期召开基金会理事会议,正常、有序开展基金会日常管理工作;

2. 紧密联系校友及社会各界资源,多渠道筹集资金,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争取更多的支持;

3. 规范基金会捐赠协议的起草和制订工作,做好捐赠资金的接收和发放工作,及时公布捐赠信息并及时向捐赠人汇报善款使用情况;

4. 做好捐赠协议的签署、捐赠仪式的举行以及基金会宣传工作,同时协助各学院、部门做好捐赠款项的接收和使用工作;

5. 规范基金会捐赠项目的管理,维护好基金会的信息管理平台,充分发挥基金会互联网平台优势募集善款、发布新闻动态、公开捐赠信息等;

6. 按照合法、安全、有效的原则拟定资金运作计划,根据《基金会资金管理使用细则》中对基金会资金投资、管理的要求,努力实现基金会资金的保值与增值;

7. 按照《会计法》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《华东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规范基金会财务核算,及时编制基金会各类财务会计报表,做好基金会资金和资产的入账手续;

8. 积极接受和开展基金会的财务审计、专项审计及税务检查等工作,及时完成基金会在民政厅的各项年检工作;

9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