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学工办:
为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激发学生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的积极性,鼓励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。广东省深圳市南华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特捐资设立“南华西助学金”。根据《“南华西助学金”评比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及捐赠人意愿,现开展2018年“南华西助学金”评审工作。现将该助学金评审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标准
“南华西助学金”资助标准为4000元/人/年,全校共设25个资助名额。根据捐赠人意愿,电气学院享有12个资助名额,剩余13个名额在我校剩余教学学院中产生,各教学学院享有1个名额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申请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内学生,特别困难学生优先;
2.具体条件参照《“南华西助学金”评比实施细则》执行。
三、评审与发放
1.学生申请。请有意向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认真填写《南华西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),确保表格中的姓名、学号、开户银行、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准确无误,并将申请表递交至所在学院进行申请。
2.学院初审。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,结合《“南华西助学金”评比实施细则》等额推荐,电气学院12个名额,其他学院各1个名额。并于12月3日前将推荐人申请表(纸质版)及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3.学校审核。由学工处对各学院情况进行统一汇总、审核,并将最终评审结果报送至校教育发展基金会。
4.结果公示。由学工处在全校范围内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5.资金发放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助学金发放。
学生工作处、教育发展基金会
2018年11月23日